来源:工人日报(ID:grrbwx) 作者:张伟杰 参加员工旅游摔伤、打比赛为单位争光扭伤;出个差摔断两颗门牙、食堂吃个工作餐被鱼刺卡伤、上个厕所摔断腿;迟到早退偏偏遇上车祸、下班买个菜却被撞身亡……这些伤害,貌似很“奇葩”,有的明显不是在工作中发生的,有的甚至是劳动者违规在先、受伤在后,能算工伤吗? 小贴士:认定工伤的条件 看到 “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后,有些人产生了误解,以为下班买菜受伤都能认工伤。其实不然,如果途中并非遭受机动车、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不能算作工伤。而且,在上述事故责任认定中,还得是职工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如果受伤职工负主要责任,也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这还意味着,上下班买菜、送孩子途中,被人打伤、被石头砸伤、自己摔伤等,不能算工伤。要提醒的还有,出事故后,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否则,也不能认定工伤。 另外,对于职工主张是“迟到、早退”遭遇车祸,而用人单位认为属于旷工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职工存在旷工的事实。如果职工确实是旷工,就不存在上下班途中的问题,即使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单位就要承担败诉风险,也即职工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当然,要认定工伤,必要的前提条件是伤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合作关系等,则不存在工伤问题。此外,如果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职工即便在工作中伤亡,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还想跟大家说的是,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都不同,即便大致情形相似,但只要有关键情节不同或是关键证据有缺失,案件的认定和判决就会不一样,切不可轻易下结论。 本期编辑:胡洪江、石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