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斯兰国”扩张之际起到关键作用的内部结构和决策机制之一就是创收。 (图)“伊拉克和大叙利亚伊斯兰国”的"国旗" 至少从 2005 年开始,“伊斯兰国”基本上实现了财务完全自足;根据美国国防部的数据库,2005 年到 2010 年之间流向伊拉克“基地”组织、“圣战军舒拉会议”和“伊拉克伊斯兰国”的外部资金总额不足该组织总“收入”的 5%。 2010 年就任“伊拉克伊斯兰国”领导人之后,巴格达迪成立了财务指挥委员会,摩苏尔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位得到巩固。2014 年,错综复杂的敲诈网络可以创造一个月 1200 万美元的收入。尽管“伊斯兰国”日益受到公众注目,这可能带来私人资金支持的潜在增长,不过创收能力的同时扩大则表明,该组织已能持续实现财政上自给自足。 敲诈勒索所得的收入虽然已经更具有可持续性,但比起叙利亚和伊拉克石油的地下销售而言仍是相形见绌。对“伊斯兰国”来说,非法售油算不上新鲜事——到 2010 年,人们已认为该组织一直在“抽取伊拉克石油财富的份额,在北方开加油站,走私石油,向工业承包商勒索钱财”。不过到 2014 年 8 月底,能源分析师估计,该组织每天从叙利亚和伊拉克将多达 7 万桶原油(重质原油每桶 26~35 美元,轻质原油每桶 60 美元),卖给内部黑市客户和伊拉克、黎巴嫩、土耳其和库尔德斯坦等地的外部买家。通过这些倒买倒卖,“伊斯兰国”的每日收入为 100 万美元至 300万美元不等,12 月将达到 3.65 亿美元至 11 亿美元。不过,国际上合作打击“伊斯兰”的联盟自 2014 年 9月下旬开始把目标对准叙利亚与“伊斯兰国”有关的石油设施,这将显著破坏实现此种前景的可能性。 (图)"IS"极端组织的武装人员 “伊斯兰国”财政虽说严重依赖石油和天然气,但也在充分利用其他资源,包括农业、棉花、水、电等。众所周知,该组织还有效地运作着绑架人质换赎金的行动,仅 2014 年 8 月就证实有四名外国籍人质(两名意大利年轻女性、一名丹麦人和一名日本人)被“伊斯兰国”绑架。或许寄希望于拿到赎金或者交换俘虏,“伊斯兰国”在 2014 年底和 2015 年初把这项战术发挥到了极致——公开处决美国、英国和日本人质。事实证明这是一项有力武器。例如,布鲁塞尔一位未具名的北约组织消息人士透露,“伊斯兰国”在 2014 年 4 月收到来自法国的 1800 万美元赎金,不过这一说法遭到法国政府否认。 即使在不具备全面控制权的地区,“伊斯兰国”仍然维持着敲诈勒索网络,收取保护费。“伊斯兰国”分支据称也盗窃古董,再到黑市上卖出。一名伊拉克情报官员声称,该组织在 2014 年初将来自大马士革北部奈卜克(al-Nabk)具有 8000 年历史的文物出售,赚得 3600 万美元。
虽然“伊斯兰国”战斗人员长期以来在其控制或影响的地区实行影子税收(和勒索),不过自从宣布成立哈里发国以来,该组织便开始更多地推行官方税收制度。例如,伊拉克西部主要公路上的货运业务目前实行关税制度,征收对象是经伊拉克边境瓦利德(al-Waleed)和塔尼夫(al-Tanif)交叉通道而来的叙利亚和约旦的食品和电子产品运输卡车。截至 2014年 9 月,税费为食品类每车 300 美元,电子产品类每车 400 美元,有时普通卡车统一征税 800 美元。这一系统本身出奇地专业,正如记者米切尔•普罗瑟罗所观察到的:“‘伊斯兰国’不仅保护商人免遭盗匪侵扰,也向他们提供文书,证明他们已经向‘伊斯兰国’纳税,还有仿冒的政府税收凭据,卡车司机可以拿给伊拉克陆军检查站看,这样他们不用另外交钱就可以通过了。” 这种独立的财政能力除了保护“伊斯兰国”免于传统的经济反恐措施,还为其提供了社会影响力的源泉——无论是通过激励手段来鼓动部落效忠,还是通过提供粮食配给和燃料补贴来激起民众支持。例如,2014 年 5 月- 6 月进攻代尔祖尔期间,“伊斯兰国”“花了 200 万美元诱使部落和领导人允许他们在该地的存在”,从而赢得了许多人的战略投诚和效忠宣誓。
▌摘自《 “伊斯兰国”简论》 [美]查尔斯•利斯特(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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