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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绘画艺术 《乡绅消失后,乡村便不可避免的衰落》
乡绅消失后,乡村便不可避免的衰落

传统中国乡村,在当代人的眼里,可能是与贫穷、饥饿联系在一起的地方,然而无论是在古代文人的笔下,还是在乡村耆旧的心中,乡村更多的是充满温情和诗意的祥和。


我们只要从晋南村落今幸存的老宅走过,看看那残留的“耕读传家”“地接芳邻”“稼穑为宝”“职思其居”“居易俟命”“君子攸宁”之类的门楣题字,从这些连今天的大学生都不能完全理解的古典语汇中,我们感受到了村落中曾经飘荡着的诗雅风韵和那背后深藏着的意蕴。这里没有豪言半语,而充溢着的是内在的道德修束。


回头看看“新农村”随处可见的用现代化手段制作出的“福星高照”“鹏程万里”“家兴财源旺”“家和万事兴”之类的精美匾额,虽说是传统的延续,而却没有了传统的风雅。如果从读书人的数量来说,当代中国农村绝对是古代农村的几倍乃至几十倍,然而为什么却没有从前的典雅,而且也失去了传统农民的道德坚守与精神追求?由此我们想到了传统中国农村的乡绅。


所谓“乡绅”,就是乡间的绅士,即士大夫居乡者。这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有官职而退居在乡者,此即所谓的“绅”或“大夫”;一部分是未曾出仕的读书人,此即所谓的“士”。由乡间士大夫组成的“乡绅”群体,他们有高于普通民众的文化知识和精神素养,有着为官的阅历和广阔的视野,在官场有一定的人脉,对下层民众生活有深刻地了解。


他们既可以将下情上达于官府甚至朝廷,也可以将官方的意旨贯彻于民间。因而“身为一乡之望,而为百姓所宜矜式,所赖保护者”(《绅衿论》,同治壬申五月一日《申报》)。他们在乡间承担着传承文化、教化民众的责任,同时参与地方教育和地方管理,引领着一方社会的发展。他们可以说是乡村的灵魂,代表着一方的风气和文化。故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说:“绅士居乡者,必当维持风化,其耆老望重者,亦当感劝闾阎,果能家喻户晓,礼让风行,自然百事吉祥,年丰人寿矣。”(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7页)


“乡绅”的核心是“绅”,即退居官员,他们在这个群体中起着主导作用。乡绅群体形成的基础是“农业文明”。自周代始,即把村落称作“里”。“里”字从田从土,即反映了“恃田而食,恃土而居”的农业型经济生活特征。从事农业的人群,不像游牧民族或商业人群那样四处行走,而是世世代代守护在土地上,他们像庄稼一样,把根深扎在了乡土里,对乡土充满了感情。


虽说“大丈夫志在四方”,不免要宦游他乡,但“叶落归根”则成了农业文明滋养的人群颠扑不破的信念。这种传统在周代就已出现。《仪礼·士冠礼》中提到有“乡先生”,郑玄注说:“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也就是退休乡居的卿大夫。之所以叫“先生”,是因为他们兼任着乡间的教育,所以郑玄说“先生”是“老人教学者”。从“二十五史”到各地方志,以及通俗小说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大量官僚告老还乡后,与当地“士”一同教授乡里,行化一方的故事。像汉代以力谏皇帝折断殿槛而闻名于世的朱云,退居乡里后,即教授诸生,“择诸生,然后为弟子”,培养出了两个著名的博士(《后汉书·朱云传》)。


蜀中司马胜之,辞官不做,“训化乡闾,以恭敬为先”(《华阳国志》卷十一)。曾作过武威太守的冯豹,“以《诗传》教授乡里”(《东观汉记》卷十四)。宋之理学大家如二程、陆九渊、朱熹等,无一不是休官后还乡讲学,培育后进者。宋吕大防兄弟四人,大防曾为尚书右丞,大钓嘉佑进士,大忠曾为河北转运判官,大临曾为秘书省正字,都是“国家干部”,但中国乡村的第一份民规却出自他们之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蓝田《吕氏乡约》。


南宋朱熹又对这《乡约》作了增损,由此而传播开来,对明清乡村社会产生了极大影响。在地方志中,我们可以看到更详细的关于乡绅作为的记述。如《洪洞县志·人物志》记清之人物,靳之隆,曾为解州学正、阳城县教谕,“解任归,筑读书精舍,数百里负笈从游者,不下百数,各因其才,多所成就。处乡党以中正和平为一邑表率”。刘我礼,“考授州同,赠资政大夫”,“于里中建乡塾,捐资延师,寒畯多赖成就”。刘镇,刑部福建司郞中。致仕归,“所得俸尽赡三族。捐学田四十亩,助寒士膏火”。刘勷,直隶河督。致仕归,“督修学宫、城垣,并城南涧河石堤”。刘大悫,曾任贵西监司,以疾足乞假归,设墨庄家塾,“成就四方士甚多”。


修齐治平,是每一个士子的理想。这些乡绅,他们怀着四方之志,在青壮年时期通过科举、铨选,离开家乡,为国家效力。晚年归乡,则带着一身的荣耀相见于乡亲父老。他们的成就、德望为一乡民众所瞻仰,他们的学问知识为一乡学子所钦慕,他们作为成功的榜样,激励着后辈学子奋发向上。


这样,一批又一批的官员回归故里,换来的是一批又一批的才俊走出乡土。如此而形成了一个生生不息的人才大循环,使中国乡土变成了人才生长的沃壤。有人对明代初期百年间的城乡中举人数作过统计,发现乡村多于城市。这反映了在以农业为主体的传统社会中,乡村比城市有更旺盛的造就人才功能。再说,在与六畜、五谷相互依赖、关爱中成长起来的人群,是否比城市叫卖喧嚣中的生命,更具有“仁人而爱物”的情怀呢?


然而,近百年商业经济和“新式教育”的发展,打破了中国社会城乡平衡格局。城市的经济收入、教育资源配制以及高知识含量的工作性质等等,使乡村中的优秀人才开始流向城市。“叶落归根”的传统观念,在城市优越的生活条件的诱惑下开始动摇,部分退休官员开始失去还乡的热情,在城市安置家眷。


这种单向流动,在民国时期曾使一批有志之士深为担忧,而为乡村重建作过呼吁。到上世纪后半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乡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高潮,乡村的命运便急剧直下。原本应属“乡绅”群体可以引领乡村社会的人群,统统都变成了城市人。先是城市工作的革命离休老干部,他们安居于为革命功臣建起的休干院、疗养院而再不“思蜀”。




其次是工职人员中从农村走向城市的第一代人,因农村失去土地,完全没有了“归根”的念想,安居城市。再其次是基层官员,工作在乡,退居则入城。再其次是八十年代以来的农村大学生,一批毕业于名校,留居城市工作;还一批毕业于不入流的学校,在三十年前原本应属于初中生是可以留居农村的知识人,现在也有了大学生身份,漂于城市而不思归。


乡绅群体的消失,使乡村失去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人,失去了文化领袖和灵魂,没有了指导和提升文化教育的导师,乡村的凝聚力也随之消失。加之城乡教育资源配制的巨大反差,加剧了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速度与规模,使农村开始变成文化沙漠。村落中的暴发户和农民中的精明能干者,或在大城市购买豪宅,安置子女户籍入城,享受京沪人口升学的优惠政策;或靠经商或其它谋生手段,定居城市,虽无城市人的合法身份,而为了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也艰难地过起了城市生活。


还有一批农民工,望子成龙的切切之心迫使自己蜗居城市,为孩子离乡上学赚取费用。于是大批“空心村”出现了。中国文化是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农业文明的根在乡村。植根于乡土的中国文化之树,“叶”不归根,根上的“水土”又大量流失,这棵大树面临的不仅仅是凋败,而是枯死!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乡村失去“灵魂”之后,八亿农民开始离开土地,变为流民,游荡入城。城乡人口的单向流动,违背了“天道循环”的自然法则,其结果会如何呢?


当然,对于乡绅的消失,可以归咎于社会近代化变革中“工业文明”的冲击,但更重要的是这场变革对传统价值观的摧毁。虽然近代出现的新型知识群体和有理想的革命者,其初皆以挽救民族危亡为己任,但面临自己最后归宿选择时,在城市良好的医疗条件保障下安享晚年,成了他们最合理的生活选择。


“叶落归根”的传统价值观被彻底抛弃,长期的城市生活,使他们失了“根”的记忆;工业文明追求效益与利益的观念,冲刷了传统学人曾有的文化使命与社会担当精神;安坐电视机前关注“养生堂”栏目,变成了他们的新常态。而殊不知他们的选择,比之自己曾经批判过的“封建士大夫”,显得是多么卑微!于此,我不得不礼敬中国传统的乡绅,磬折于他们“归根”的壮举与高尚精神!


“叶落归根”,归根则成肥料,不归根则成垃圾。他们不愿意作不归之叶,被人作为垃圾扫掉,而是要化为肥料,让生养自己的大树长得更茂盛。他们明白,自己尽管到垂暮之年,不能再有大为,但只要身影出现在乡土上,那曾经有过的荣誉就会发出光芒,激励一代新人茁壮成长!他们的价值已不在职所,而在乡土!


附:


乡下,已经不是衣锦还乡的去处了

 


 

文︱湖南大学老师王君柏

本文摘编自《新华网·思客》


2015年7月下旬,笔者回湖南老家看望老人,前后正好一周,天气炎热,每日不过就是在家闲坐打发时光,间有人来聊天,尽量把来访者当成一个访谈对象,往往一谈就是数小时,偶尔也到邻居家坐坐,所到之处,都自觉当作一次调查,每日略作笔记,回锡后,根据笔记,稍加整理如下,算是回乡散记。


1. 星散的人口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村落,在我的记忆里,曾经是人口繁盛,百业兴旺,老有所养,幼有所乐,虽然物质生活还是很艰苦,但因为刚刚实行责任制,大家都满怀希望,认为好日子就在眼前。人是活在希望中的,希望使人精神焕发,做起事来,劲头十足,认为前途光明,幸福感也就大大提高。


这次回家,在村子里所感受到的,似乎并没有这种充满希望的朝气,倒是处处显出暮气沉沉,虽然物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但幸福感并不强烈,尤其是展望未来,笼罩在人们心头的,多是不确定的阴霾。


在老人的帮助下,回忆了三十年前的人口,也就是1985年左右,刚分产到户不久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口,一共是132人,这些人中,老中青搭配合理,尤其是青年一代人,所占比例差不多是半壁江山,所以,那时感觉未来光明无限。(一个小的自然村,整个行政村将近一千人。)


而目前的人口,按照在村子里有田地的来算,排除通过高考等渠道出去而稳定在城市生活下来的人,是126人,但长期居住在村子里的,只有54人,而这54人中,基本以老幼为主,如果只算成年人,那么在村子里的成年人的平均年龄,超过60岁,也就就是说,基本都是老人,至少是年纪不合适在外打工的人。


另外的72人,绝大部分都到了广东、上海、天津等地打工,其余的,有两家在附近镇上做生意,有一家已经是国家工作人员,彻底脱离了村子,但还是在村子里有田地,享受国家的直接补贴,还有一家在河南稳定下来,从来没有回过乡,但似乎还是有回家的打算,因为村子里集资拉自来水,这家还是参与了集资。(还有两家是通过了高考的独木桥,远远的在城市里安了家。)


老幼相守的村子,人们谈不上有什么希望所寄。老一辈,既使无可奈何,也是习惯了自己的故土,幼的一辈,不过是暂时寄托在这里罢了,待到十五六岁,也就开始东南飞了。外出的人,有的寄希望于回家养老,所以一般都利用多年的积蓄,盖了个房子在村子里,还有一部分,尤其是80后的一代,已经连回家养老的念头都没有了,利用几代人的积蓄,在县城,甚至在自己的镇上,买了套小小的住房,有的还只是可以住三十年的廉租房。乡下,确实已经不是衣锦还乡的去处了。


2. 即将荒芜的土地


因为劳力限制,村庄里的耕种方式,这些年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是水田当旱地种。插秧割稻,没有几个劳力是难以完成的,请人帮助犁水田,或者插秧,一天要120到150元的人工费,还不大容易请到合适的人,于是逐步都改为种玉米,全村的水田,插秧的面积不到十分之一。问及吃饭的问题,都说种一季水稻后,可以管吃两年甚至三年,不足的时候,就到镇上买点来吃。显然,人口的减少,吃饭问题已经更容易解决了。


二是旱地的种植方式,已经全靠除草剂和农药了,过去都是犁地,锄草,现在都不用了,但这样连续多年种植下去,田地退化,土质板结,种上的庄稼更容易发生自然死亡之类的疾病,产量大减。老人们都自我解嘲:这哪里是种地啊。他们也深知这种方式不可持续,但没有劳力,又有什么办法呢?


三是种上茶叶或者油茶。采取简单的方法种旱地,也已经力不从心,就采取一种更省力的方法,种上茶叶或油茶,表示这田地还有主人,不可变为大家的牛马场。至于茶叶今后的市场需求,甚至是否能够把茶叶采出来,都没有来得及考虑,与其说是种植经济作物,不如说是因为种不了,又不愿意被他人占用,采取的一种暂时占田的办法。


四是田地周围的树木开始吞噬农田。因为人口越来越少,加上现在饲养猪的方式就是吃饲料,不需要柴火,甚至烧饭也都用上了沼气,而建筑用材也基本停止,因为盖房子的高潮已经过去。于是田地周围的树木肆意生长,农田往往成为一个个的林中小洞,结果是庄稼的光照不足,林中各种大小动物开始与人争夺粮食,小则松鼠、鸟雀慢慢的侵占,大则有野猪成片的蹂躏。


目前还有老一辈的村民苦苦支撑,往后的发展,基本可以断定,年轻人不会种地了,自然和人争夺田地的较量,将会以自然的胜利而告终。当然,人退林进,也未必不是好事,但村庄的衰落,将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3. 日渐凋零的老一辈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实行责任制初期的一代人,当时基本都是三十几、四十几岁,到如今,都已经是七十开外的人了,这一代人,早期经历了大集体时代,辛苦操劳还无所获,半饥半饱的过日子,子女众多,更是艰难度日,后期经历了改革与分田到户的责任制,感觉自己的劳动回报很直接,很有保障,就胼手砥足,起早贪黑,为自己的那个富裕梦想而竭尽全力,所以,这一代人是最辛苦、勤劳的一代人。


劳动惯了,也就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生活,长期习惯的生活,是难以短时间内改变的。村子里六七十多岁的老人,很少坐在家里享福,只要有最后一点力气,都是坚持劳作,认为白日闲过,就是一种罪过。


子女辈将孙辈留在家里,爷爷奶奶辈再次充当一次父母辈,一把屎一把尿的带两三岁的小孩,接着就是上幼儿园,来回七八里路的山路,不择寒暑,每天跑两次,待到大一点,到镇上上学,奶奶们又合租一个小房子,算是陪读,并且,把孩子一送进学校,马上去找各种副业来做,只要能够赚几个钱,什么都愿意做。村子里的庄稼,也就是这些老人们种出来的,单独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太,种上二十斤玉米种的玉米,也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精力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接二连三地,这一辈人开始凋零,大多都是劳动到最后,也就撒手西去,长期卧床的,少有,大概对于勤劳的人们来说,不能劳动了,也就自认为走到了头,甚至对住医院都持排斥的态度,认为是浪费了钱。


更有少数老人,因为没有子女照顾,或者照顾质量太差,干脆自我做了了断!谁说农民不理性呢?城市里的人,还为了最后延续几天生命,不惜高昂的医疗费,往往也只能维持一种质量很差的生命。但乡村老人的这种理性,却还是让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虽然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可能是理性的,或者说是不得已的选择,但作为旁观者,还是为他们惋惜。


一座座新坟的出现,直观见证了一代人成为过去,他们在此劳碌了一辈子,最终发现后继无人,自己辛勤开垦出来的田地,正被繁茂的树木逐渐吞噬,他们心中的理想家园,不再是后辈们眷顾的处所,甚至有的坟头,也难得有人来烧一柱香了。


4. 即将返乡的第一代打工者


与村子里一位四十六岁的中年男人聊天,他告诉我:今年过完年就不想出去打工了,但在家忙过一阵后,发现还是难得找到钱,于是又勉强出去找事做,还是去深圳,但是发现工作不好找,年纪渐长,技术有限,于是只能找到又苦又累,工资还少的事情,前些天太热了,就又匆匆回家了,说不想再出去了。


这是一个处于临界状态的人,正在回家还是继续打工之间徘徊,两边都感觉是鸡肋,都没有多少好事情了。其实,这正是第一代打工者的最终结局,年轻时候的精力与聪明才智,已经奉献给了城市,像一根甘蔗一样,被城市咀嚼过一遍后,汁水留在了城市,这个渣滓,最终难以在城市停留,大部分都还得回到生养他得这片土地上来。


他们目前的年龄,大约在四十到五十五岁之间,因为这一代人所处的时代,大学教育还是精英教育,按照现在的大学入学水准,他们中很多都是可以上大学的,所以,这些人中,并不乏一些具有聪明才智的人,但时代弄人,他们并未获得多少成功,即便有,也是凤毛麟角。


为此,大部分都还是做了些准备的。利用多年打工的一点积蓄,差不多都回乡盖了个房子,虽然一律都是用水泥砖直接搭成,没有钢筋,没有柱子,但只要不发生地震之类的地质灾害,这样的房子大概还是可以住上几十年的。


田地虽不少,但对这一辈人已经不具有多大的吸引力,早早的就吩咐家里的老人帮助种上了茶叶之类的经济作物,意思是回家后也不打算插秧种玉米了。他们的上一辈,把田地视为珍宝,甚至不惜与邻人大动干戈,到他们这一辈,只把田地当鸡肋,他们的下一辈,更是没把眼睛往这里瞅了。


想象一下,老一辈已经凋谢,这一辈回归乡村,对种田缺乏激情,下一辈不会做回归打算,将是一副什么样的乡村景象?或许还是像现在一样,又带着他们的孙辈,继续艰苦讨生活?没有了那份忍受艰苦的耐力,他们的子女辈能够赡养他们?从当前的趋势来看,是做不到的,因为教育的缺失,不愿意回归的这一代人,其实也很难在城市立足,从在镇上买廉租房的这些年轻人身上,看不到他们赡养自己的子女和自己父母的能力。


5. 前途未必光明的第二代打工者


我们总是宗教式的把希望寄托在后辈身上,对于已经开始陆续外出打工的年青一代,是否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其实这取决于他们的教育状况与自己的精神状态,当然还有大环境的机遇。从村子里的一些小青年来看(九十年代及其后出生),虽然情形有差异,但总体而言,前途似乎并不光明。


首先是所受教育欠佳。大部分青年,都是父母在外打工,由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带大,隔代教育,虽然物质上得到了基本的保证,但学业多荒疏,爷爷辈与学校基本没有联系,更谈不上家庭与学校的有机配合了,于是多数初中不能毕业,少数初中毕业者,只能进职业技术学校,而作为山村的孩子,一进县城,俨然一个大世界,就只知道玩耍,唯有与外在打工的父母联系,索取生活费,手脚也开始大了起来,当越来越不能满足其铺张的生活时,就辍学了事,或者到处混,或者到外面的城市打工。


其次是吃苦耐劳精神不再。若说第一代打工者还有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的一面,可在第二代打工者身上,已经难以发现这些良好的品质,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傻,毕竟,他们并未经历他们父辈曾经经历过的苦日子。但他们的教育与阅历,决定了并不能轻松赚钱,开支与收入相抵,并不能有所积累。又对乡下的生活,横竖不习惯,铁定了心不再回到乡下种地,事实上也已经全然没了种地的经验,于是以谈朋友、结婚为名,裹胁父母甚至爷爷辈,倾其积蓄,在镇上甚至县城买得一套小房子,以为这样就成了城里人。将乡村仅有的一点资源,悉数灌溉了城市建设,自己没有经济来源,住上楼以后,将何以为生?


徘徊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不稳定群体。如果说第一代打工者最终将回归乡村,那么第二代打工者将是既融入不了城市,又回不了乡村的一代,虽然这一代也会分化,积极的会渐渐融入城市,消极的会退回乡村,但主流还是徘徊于城乡之间,他们是一个不稳定的群体。从村子里的青年就可以看出,有的成了混混,有的辗转开店而终无所成。


而这些混混和失败者的代价,都需要乡村来承担,直接地说,外面无以为生,还是找自己的父母甚至爷爷辈哭穷求助,间接地说,这些在镇上游手好闲,或者开店跑车的人,还是从乡下父老的口袋中赚钱,甚至无所不用其极,采取欺诈哄骗的方式,榨取乡下老实人的那点劳动果实。亲眼见过有小青年冒充即将上大学的学生,兜售蜂蜜,一瓶不过40元的蜂蜜,硬是卖到150元,各种伪劣产品的下乡,也是这些人子弟回报乡里的结果。


总的趋势是,人口回流将越来越少,费孝通主张的落叶归根的良性循环的乡村,始终不可得。少数优秀分子通过高考等渠道一去不复返,年轻一代虽难以进城,还是勉强赖在城市,不愿返乡。乡村的发展,后继无人,没有人的乡村,只有衰败,只有重新回归自然。


6. 良风美俗的损蚀


在传统乡村社会,人口几乎没有流动性,人们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形成了费孝通先生所讲的乡土社会,虽然物质不够丰富,但社会有序,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虽然也起干戈,但绝大多数时候,都处于运转良好的状态,毕竟,在一个熟人的社会里,坏人并没有多少便宜可得,名声不佳,也往往不受人待见。


在此平衡中,良风美俗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使乡村的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也使人们的生活富有意义,对未来心中有数。但当前的农村,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的良风美俗,若不是还有一些古朴的老人支撑,可能就已经荡涤干净了。


孝道堪忧。一天与一位寡居的老太太聊天,谈及子女们的孝顺,她不禁潸然泪下,一口气讲了很多:我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种了又收,得到几千斤玉米,又买饲料和了玉米一起喂猪,一年还挣个万多块钱,我把钱都存在女儿那里,她用我的钱都还了债,但说今后会都给我的。大儿子回来后,从不给我什么,虽然名义上是他负责赡养我,一回来倒是逼问我的钱哪里去了,动不动就要找我借钱,也给他借了些,可还是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认为我偏了心,把钱都给了他弟弟妹妹。媳妇总是吵,回家就到处找。是啊,他们应该有钱,自己在外面承包工程,光工程机械就花了多少万,可是回家就只找我借钱,再就是背腊肉出去吃。


在农村,老一辈和他们的下一辈之间,确实有着空间上的隔离,要尽孝道,基本谈不上,老年人都是自食其力,哪怕八十多岁了。能够相忘于江湖,对于老人来说,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可惜的是,子女辈还是念念不忘父母的那一点点财产,总认为自己从中分到的一份是最少的,而不问自己为老人做了什么。


更有甚者,新起的房子,有人不愿意老人一起居住,认为不干净,在屋旁另筑小平房,算是父母的栖身之所,老人偶尔大到正房里走走,还引得媳妇的大骂,甚至拳脚相向,理由只是踩了脚印在家里。参加村子的丧礼,见子女在棺材前后,并无戚容,只是当作一个寻常事来办罢了。


两性关系混乱。过去的乡土社会,男女有别,夫妻之间虽然没有多少浪漫的爱情可言,但相近如宾,互相有底线,倒是很平常的。但现在的村子里,从谈话中可以知道,中青年们,男女之间的关系已经很混乱。中年男女,因为人口流动关系,夫妻天各一方的,已经很普遍,但留守的一部分人,虽然有乡村人言之畏,还是不愿意难为自己,两两凑对的不在少数,更有甚者,部分稍有姿色的中年妇女,还把那有限的残山剩水当作资源,使得一些男人们围绕着团团转。


而在外打工的一部分人,少了乡土社会中的人言之畏,更是随便。而小青年们,自小因为父母外出,教育失调,在两性关系上,亦难健全,于是有十六七岁就私奔,过几天在外混不下去又回来的,有十六七岁就开始堕胎,甚至三番五次而无休止的,而男人则又是不同的男人。急剧变迁中,平静的乡村应对失措,不免阵脚有些乱,这苦果,也得他们自己慢慢去咀嚼。


婚姻不牢。一方面是上面讲得两性关系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婚姻质量,或许,也是互为因果。一方面,主要受到当前金钱为上潮流的影响,眼睛中金钱多了,感情就少了,加上置身于城市五光十色、变幻莫测的环境中,更模糊了男女们的视线。村子里好几个小孩,都是还不足一岁时,妈妈出走,出走的原因,主要是不能忍受贫困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妈妈,都是他们的爸爸在外打工时,一时认识的外地女孩,而现在,他们的爸爸又已经给他们换了几届妈妈。


7. 现代化之树也结有苦果


现代化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便利,改进了人们的福利,尤其是在城市,在东南沿海,现代科学技术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之深,无论怎样形容都是不过分的。在内地山村,人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没有跟上科学技术进步的节奏,在适应现代化的过程中,难免进退失据,在村子里,我们看到现代化对他们的很多负面影响,小小一个村子,就尝遍了现代化的很多苦果。(鉴于现代化的正面后果是显而易见,在此不表,并非认为现代化只有其负面后果。)


垃圾处理难。随着大量的塑料产品、玻璃产品等的出现,以往那种自然循环的生活垃圾方式,已经难以奏效了,在循环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无法消解的多余之物。如大量洗洁剂、洗衣粉等,水直接排入自然环境,各种农药瓶、酒瓶、饮料瓶,连同其它一些无法自然分解的东西,都扔到自然环境中去,在家家户户的周围不远处,都有相对集中丢弃这些东西的地方,但在山区,地势有高低,这个丢弃地,可能就是其他人家的水源地,影响之大,显而易见。


其它垃圾也开始集中出现,如随着养殖业的扩大,甚至个别的规模化,产生大量的动物排泄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向自然,严重影响周边地区的水源,村子里的一个养殖户,就已经污染了地势偏低的旁边一个村落的水源,为此官司连连,上下不宁。


交通事故频发。因为是山区的村子,地势坡度大,而马路又是村民自己设计,自己动手修建的简易马路,路面差,弯度急,加上在农村跑的,大都是些三轮摩托车,经过随意的改装,也就开始既当货车,又当客车,驾驶者又无资格限定,谁高兴都可以买一个上路跑。


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子里,五年之内,发生交通事故无数,其中就有三起严重事故,一起是一村民乘车去镇上,半路翻车,当场身亡,一起是一村民开车去卖茶叶,翻车,当场车费人亡,一起是一家三口开车上路,车子冲下悬崖,当场死了刚结婚的儿子,媳妇重伤,腹中快临产的婴儿流产,自己重伤,虽然医治过来,但彻底丧失劳动能力。过去的肩挑背扛,固然是难以适应需要了,但机械给人带来方便的时候,附加这样高的风险,并且让农民自己承担,对村子的伤害是很大的。


打工者的精神健康。小小的村子里,有三名外出打工的妇女出现严重的精神疾病(因为未见其本人,不明白具体是哪类精神疾病,但从村民描述的情形看,大多与情感有关,如一个时刻怀疑有别的妇女勾引她丈夫,动辄对别的妇女大骂,甚至舞刀弄棒,构成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两个是无端的发怒,与周围的人发生冲突),而未出去之前,都是极为健康的。


因为精神出现问题,长期需要到医院治疗,还需要有人伺候,打工不仅没赚到钱,还因此而致贫。而这三位只是其中最严重的罢了,只有不能正常生活了,农民才认为是个问题,为了尽量多挣钱,是不会考虑人际的误会不误会、心情愉快不愉快的。从一个宁静而与世无争的环境中,突然置身于一个变幻莫测、不讲人情、五光十色的世界中,自然有些人是不适应的,他们的喜怒哀乐,又有谁会去关心呢?


联想到我们在城市调查中所看到的,农民工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住宿条件恶劣,社会交往基本没有,甚至夫妻异地,亲子远隔,如此日积月累,年复一年,怎能保证人的精神健全呢?而他们从中得到的,居然是精神疾病和贫困,甚至连村子里的人,都仅仅将她们视为疯子,不大值得同情的。城里人在享受轻车广厦时,可能也不会想到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为了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却并未得到应有的回报,“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事实上,她们也只能是“归来泪满巾”了。


商业化、货币化渗透每个角落。过去的换工互助,现在成为直接支付工资的雇佣,按天收费,一点不含糊;过去走亲访友,带点礼品,或者自己亲手所做,或者到商店精心挑选,现在一律直接给钞票,并且已经成为人情的一种,不仅过去轻松的亲朋聚会之乐少了,反成一种负担,各自要在心里记住欠谁多少,或者谁欠我多少;在土葬习俗未改的情况下,过去周围的人一齐到场,热热闹闹、轻轻松松的就组成了抬柩队伍,现在总担心是否能够把个笨重的棺材抬上山,甚至职业化的抬柩人员已经出现,给钱办事,买卖而已。当一切都货币化,也就失去了往昔的人情与社区认同。


传统手艺的消失。农村过去在应付物质匮乏的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的技艺,这些技艺既是对物质的极大节约,又塑造了大量生活中的艺术品。但在工业产品充斥的时代,这些都不存在了,或者至少是濒临消失。


过去精巧的竹篾器具,古朴实用的石磨、不用任何铁钉胶水的桌椅,别致的蓑衣、斗笠,等等,都渐渐被一些县城周围的所谓农庄搜集去了,为的是给食客们看一看,意思是已经进入博物馆了。取而代之的,一律都是粗糙的、无法自然化解的铁质、塑料制品,甚至很多家庭的餐桌,直接以一块大的地面砖作为桌面,取其光滑易擦。


过去红白喜事,都有村中的大厨,带领一帮人整治出一桌桌美味的饭菜,虽然都是本地常用食材,却色香味俱全,规规整整4×4的十六碗摆放方式,现在却都消失了,美其名曰学城里,圆桌,浅碟加酒精炉,菜品则更不足道,甚至有煮整鸡蛋径直当作一道菜的。曾经被托尼称之为中国宝贵财富的民间手工艺,从此似乎走到了尽头,以粗俗代替精致,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倒退呢?我们一再批判西方文化霸权,叫嚣抵制西方文化入侵,却忘了最基层的传统文化正在自我毁灭。


8. 基层是否还有行政?


按照当前的行政体系,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算一级行政单位,但事实上又存在一个行政村的概念,往往几个自然村被合并到一个行政村里,有什么对上和对下的事务,还是以行政村委单位进行组织。那么在当前,我们的村庄到底有哪些自治?又有哪些自上而下的行政?两者如何衔接?国家的政策,最终如何落实到村民中去,行政的这最后毛细血管是否畅通?


象征性的自治与行政:从村子里了解到的情况是,村委的自治作用,仅仅体现在村民之间有纠纷产生时,可能会到村委的人来评个理,但因为村委的人与不同村民之间的关系远近不一致,村委在裁决时,或多或少,存在偏袒现象,即使公平裁决,当事各方往往也认为存在偏袒,对村委的信任,一半只存在于关系更近的一方,往往不大容易达成纠纷双方都认可的方案,所以事实上所起的调节作用还是有限,其结果,村委一般也不大情愿出面调解纠纷。


而行政,大概就只存在低保名单的确定之类的事情了,可以说基本无行政可言,与多年前需要催缴农业税、上缴提留款的时候大不一样了。这样,从积极的意义上理解,村民是完全自由的,不受干涉(比如村子里有嫁出去的女孩,在娘家超生,而无人问津),从消极的意义上讲,村民就是完全自生自灭,贫富、强弱、智愚、多寡,都一任自然法则摆布。


分裂的村委:在村委几个成员之间,居然也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尤其是书记与村主任之间,各成一派,凡是对方拥护的,我就反对,势同水火,全然无视村民本身的迫切诉求。书记以其母系、父系亲属都是本村居民,亲属范围较广,所占势力也就不小,而村主任也是靠了亲属范围较广的优势,得以获得这一位置。


所以虽然行政不多,但凡是涉及些许小利,都分裂为两个阵营,互相过不去。典型的比如,在修一条通往一个自然村的简易马路时,因为工程是由村主任牵头,书记一系就出现了钉子户,路不能通过,最终以大打出手,强行通过而告终。在乡村,家族与村务之间,难免会出现这种不愉快的冲突,但如何超越家族局限,以一村为务,确实是一个大的问题。


漠视民生:正如上面所言,象征性的行政,导致村民的自生自灭。仅就道路而言,还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由国家组织修路,有一条路从村中穿过,但各自然村,一直没有摆脱肩挑背扛。直到本世纪初,各村的老一辈村民,哀叹再也背不动、挑不动了,自发组织修个简易公路,男女老幼齐上阵,以一个冬季之功,勉强修通简易路,但在山区雨水冲刷下,总是路难行,大卡车进不去,小三轮摩托车总是跳跳蹦蹦的跋涉。


而这一自发工程,没有得到行政村的任何协助。在全国乡村道路硬化的大背景下,是可以由村出面,通过打水泥路而领取相应的资金的,可还是没有人牵头。当然,村委的成员,都住在过去修的马路边上,并无迫切的需要。


最下者与民争利:如果仅仅是让村民自生自灭,也许还算一种无为而治,但现实是,村委利用自己手中仅有的权力,还有与民争利的趋势。比如该村的一名村委,自己想到另外一个自然村旁边的河里开辟砂场,就动员该自然村集资打水泥路,即在原来的简易路的基础上铺上一层水泥。


动员大家出工、出力、出资,对富裕一点的几户人家,采取拉赞助、借贷等各种方式,让其把仅有的一点积蓄倾囊给他支配,最终的结果,是他个人通往河边的简易公路修通了,水泥路只从主公路出发的地方,象征性打了几百米,村民最初以为是村委为民办事,最后明白目的在砂场,该村委利用修通的路,让去河边拉沙的卡车,按车收钱,很快自己的大楼房就建起来了。


村级行政路在何方?作者初中时代的同学,年富力强,文化程度在村里就是很高的了,高中毕业,曾经有一段时间可能也被哪个方面看中,入了党,在村委干了两年,但最终还是广东打工去了,问其原委,说只能打杂帮忙,干不上事情,而他的家族背景,就非常寒微了,父母双方都没有什么亲属,这就是没有群众基础吧?


而小村里的另外一个四十岁的村民,为人正派,乐于帮助邻里,口碑不错,自己勤俭持家,日子过得耶红火,听说最近正在入党,村子里有各种说法,说他可能会接班,意思就是可能成为行政村的书记之类,而这人的“群众基础”,也只能是一般,以前面的高中生经历来看,其实也未必能够如愿。


在各自为家,相互之间无合作,更无以己之力带动周围村民,无人思考村子整体发展的情况下,村子就是一盘散沙,散沙中难以产生真正的意见领袖。无论是行国家之政,还是组织一村之自治,均成问题。


9. 乡土是否还可以重建?


早在七十年前,费孝通先生就提出了乡土重建的问题,认为在当时,乡土正被城市化的浪潮所冲刷,一切资源都被开矿似的挖起运走了,乡村衰败,不可持续。其实,乡村真正的衰败,城市化的巨大威力,到今天才显露无遗,今日的乡村,才真正衰败而需要重建,但仔细思考,我们的乡土是否还可以重建呢?


城乡共生应该是基本方向。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至少国内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市场,再一味追求浪漫的田园风格,是难以做到的。发展中,城乡关系到底是相辅相成,还是牺牲乡村而繁荣城市,在费孝通早年就一再讨论过,他的结论是中国的城市化过程,是牺牲乡村而繁荣城市,并且这样最终导致乡村的衰败、溃烂,以致城市的繁荣终将走不远。


通过我们自己在乡下的见闻,通过一些专门研究农村问题的专家言论,我们知道,乡村的衰败确实是一个趋势,并且越来越严重,而其中的关键原因,就是乡村的各种资源(尤其是人才)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而向农村反馈的,虽然有,但远远不及流出的多,长此以往,就导致了牺牲乡村以繁荣城市的格局。


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发展工业,利用外汇购买国外的农产品,并且这个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但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农产品的自给,应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所以乡村的发展,似乎不能任其衰败下去,现在的村民,粮食不够,还可以到市场上买点来补充,但一任发展下去,将来还能以能接受的价格买到吗?


或者再退一步,即使最终都城市化了,不考虑乡村的荣枯,也需要乡村的人口都能够在城市很好的适应下来,稳定下来,不致于像拉各斯那样,农民涌向城市,形成一个巨大的贫民窟,社会问题更加突出,而我们当前的趋势,确实有大量的人口尴尬的处于城乡之间。所以,城乡发展的相辅相成,城乡的共生,应该还是发展的基本方向。


城乡共生要求资源的循环是平衡的。资源一方面是物质方面的,一方面是人口(或人才)方面的。游牧时代,人们逐水草而居,这是人口追逐物质资源,但这多少还是有一些主动性的,而我们现在,年轻一代出去打工,成了迫不得已的一种选择,因为只有到城市才能赚到点钱,从这个意义上看,还是人口追逐物质资源的,人口越是外流,尤其是优秀的人才的外流,越是导致城乡之间失去平衡,而物质资源是随人口而流动的,于是出现了物质追随人口而去的趋势,不是有很多的农民,千辛万苦培养一个大学生,结果孩子大学毕业了,留在了城市,还需要父母省吃俭用,凑钱帮助买房子吗?


或者退而求其次,如上所述,在镇上或县城也要买个劣质的廉租房吗?这就是人与物一并流向了城市,正应了费孝通那句话,“乡间把子弟送了出来受教育,结果连人都收不回”。不仅大学生不会再回来,就是目前在乡村教书的教师,乡村医生,也想尽办法到县城,甚至更大的城市。在这样的洪水冲刷下,乡村的田野能不越来越贫瘠吗?


重视地方是留住乡村人才的关键。演变到今天这个局面,似乎都是市场的作用,确实,不能否认市场再配置资源上的巨大作用,也不能否认其合理性。但我们应该看到,我们从正式体制到一般社会心理,都只强调中枢的作用,从区域发展来说,城市分为各个不同的层次,从一线到三线四线,最后无足轻重的就是乡村了,反过来,人口也就向高层次城市流动,在小城市都不够气壮,更遑论乡村了。


直白的说,就是乡村没有机会,没有地位,没有希望,而这不仅仅是市场决定的。虽然用人为干预的方式来挽救乡村,未必是很好的办法,但改变我们对地方的不重视,恢复到城乡并重的路子上去,最低限度,不牺牲乡村以繁荣城市,将是必要的。这就要求乡村医生、教师乃至一切乡村人口,都有机会在本地获得一个受人尊重的、体面的生活。


而机会来自制度的安排,一方面,要让人才愿意下基层,一方面,要有一种机制,让在大城市里工作的优秀人才,有机会为家乡做贡献,有些地方的乡县委员会的组织,是值得借鉴的。只有人们将眼光盯在地方,从地方就可以找到安身立命之所,而不必一定到中心(镇上、县城、省城、北上广等)才能得到认可,人才的分布才会趋于相对均衡。


以真正的民意代表来代表地方。在资源不是单向向城市流动的前提下,以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表来代表地方,使地方事业能够有所推进,其实,在当前的农村,最需要各种合作,很多事业都需要具备知识和经验的人士来推动,比如教育、医疗、养老等等,若照当前这样下去,将越来越糟糕。


当然,自上而下的重视,物质资源的反哺,也是必要的,今日媒体报道的山西近万名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事实,也充分说明基层缺乏组织力,运转不灵了。但自上而下的关照,毕竟还是一种外来力量,只有充分发挥本地的积极性,才能真正走出衰败的困局。一般而言,自上而下的力量,难以准确获悉老百姓的真正需求,而老百姓知道自己真正的需求,却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些需求。


当老百姓认识到是为自己而奋斗时,往往都是很积极的,凝聚力是很强的,作为自上而下的力量,在于挖掘、配合这种自下而上的力量,一句话,充分尊重民意!

出处:2016-02-02 历史档案解密

栏目: 绘画艺术
201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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