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沪籍家庭购房需连续缴纳社保5年 25日,上海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九条,被称为上海版房地产新政“沪九条”。 “沪九条”中所谓最严厉的调控举措有三项: 1、抬高非沪籍常住人口在沪购房门槛。此前,这类人员在沪购房,在沪缴纳个税或社保的计时年限为2年以上,这次被调高至满5年以上,并将限购审核前移至交易备案环节。同时,对外地户籍居民购房还有一个“已婚”的限制。也就是说,缴税满5年且已婚,才能在上海购买住房。 2、在沪企业所购买的商品房再次倒卖需满3年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需按限购政策执行。 3、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沪籍居民家庭,再购第二套改善性普通住房时,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同一限制尺度下,若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则不低于70%。
深圳:首付最低3成 非本市户籍需缴社保连续3年 25日深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3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4成。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指导各商业银行分类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 同时,意见收紧了限购条件。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北京:严查房产中介“十宗罪”:禁止哄抬房价 北京市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擅自发布房源信息、违规群租、哄抬房价、阴阳合同、经纪人员不良行为等十个方面。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严格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日常监管,将通过定期检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从而提高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投诉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按月公示曝光被投诉前10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该负责人还表示,实施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实现了对购房家庭身份、户籍、房产、社保、纳税、婚姻、工作居住证等信息的联网联查,并不断完善审核机制,目前执行效果良好。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限购执法力度,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购房资格,该购房人将受到注销网签、撤销登记、限制在京购房等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企业也将依法受到惩处。 一线楼市能走出越调越涨的怪圈? 以上海为例,对照上海目前的收入水平,上海的住房价格不是被刚需买高的,而是被地产商和中介合力炒高的。受制造业空心化,现代服务业青黄不济的双重打压,为确保经济增幅得比较体面,政府很难下决心较真地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以上海为例,去年上半年,其经济增幅受金融市场尤其是股市暴热强势拉动,首次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进入下半年受股灾牵连,增幅即重新调头向下。可见,假如缺失现代服务业实打实的发展,楼市高烧就不可能真正治愈。 令真正刚需焦急上火的是,楼市调控了十余年,房价也疯涨了十余年。面对楼市尤其是一线城市越调控房价越疯涨之怪圈,在识者眼里,调控措施包括最新的“沪九条”在内,皆很难真正遏制房价继续疯涨的大趋势。然而,如此下结论并非出于悲观,其实管用的药还是有的,打头的主药就调控金融,阶段性切断至少是大幅限制各路金融资本漫灌楼市。 从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国内房价先后经历幅度不同的三轮阶段性下跌,2008年是金融危机,2011年乃欧元主权危机,2014年则因阶段性钱荒所致。这恰好说明三轮房价下行皆有流动性趋紧作为前置条件,问题是切断楼市金融资本是味猛药,早被多轮透支的一线楼市看似肥胖实乃虚肿,甭说下猛药,就是常规药剂量稍大,它都会受不了。而且,房价若大跌则金融必受严重影响。 还有一味猛药也挺管用,那就是大幅增加土地供给,平抑地价从而拉低房价。但在赤字率不断攀升的当下,就算中央政府督促地方政府用此猛药,地方政府也不会舍得用,否则土地财政可就亏大了。 所以,眼下不分大中小城市,大部分的楼市调控新政只立足于缓解矛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鲁宁) 来源:新华网、北京青年报、证券时报 编辑:赵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