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综合: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 春节假期结束,很多进城务工人员踏上了回城之路,而留在他们身后的除了自己的父母,可能还有孩子。最近这几年,由于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反响非常强烈,刺痛了很多人的心,成为社会之殇。如何解决? 猴年上班第一天,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多个方面出台方案着手解决这一难题。《意见》还明确,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每五个孩子有一留守儿童
什么是留守儿童?对此,《意见》明确: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000万,到2014年,这一数据已经达到6102.55万人,也就意味着大约5个孩子中就有1个留守儿童。其中大约15%的孩子一年都见不到父母。 留守儿童遭遇意外伤害的比率比非留守儿童高8%左右。同时他们存在更多的心理问题,经常感到烦躁、孤独、闷闷不乐等负面情绪的几率也高于非留守儿童。 从本质上讲,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近年来,因为留守儿童缺乏关爱而出现的问题常见于媒体的报道之中,比如去年六月份,贵州毕节4名留守儿童服农药自杀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拷问整个社会的良心。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社会各界都呼吁要建立一个留守儿童的关爱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
如今,相关的《意见》终于出台。《意见》要求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父母应尽量带孩子一起 要解决留守儿童的关爱问题,必然离不开家庭,因为留守缺乏的正是家庭的温暖。对此,《意见》指出要坚持家庭尽责的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见》要求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同时,《意见》还从源头入手,要求推进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的进度,同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实行一人一档案精准管理
除了家庭主体责任之外,政府该发挥什么作用?在这方面,《意见》进行了明确规定。 1.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 3.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 4.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5.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 6.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7.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 鼓励慈善组织等深入乡村社区
做好留守儿童工作,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爱。这方面的内容,《意见》也有所涉及。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关工委要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2.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依法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见到留守儿童遭虐及时报案有奖 除了要求落实责任之外,对于出现了问题的留守儿童,《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内容包括: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等机构发现留守儿童受到侵害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公安机关接到报告之后,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要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本期监制/杨继红 主编/李浙 编辑/王兴栋 ©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