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时,新疆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人民生活贫苦不堪。 鉴于这种情况,1954年,中央政府下令,驻守新疆的解放军4大部,17.55万的官兵全部就地转业,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接受新疆军区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是全国第一也是世界唯一的一个不拿军饷的部队)。 之后,整个兵团经过明确的分工协作,开发农牧场,建工厂,组建自己的国防力量,屯垦戍边。此后,全国各地大批优秀青壮年、复转军人、知识分子、科技人员加入兵团行列。 兵团维护当地治安 1962年,新疆伊犁、塔城发生了边民越境事件。根据国家部署,兵团调遣了1.7万余名干部、职工奔赴当地维护社会治安,大批农牧民离开边境地区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始进驻,称为“三代”(代耕、代牧、代管)。并迅速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勒泰、哈密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长达2000多公里的边境沿线建立了纵深10公里到30公里的边境团场带。这对于稳定新疆、维护国家边防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善了国家西北边防的战略态势。 全国有多个建设兵团 当时还有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这是唯一一个辖有四省的建设兵团,辖地分别是甘肃、青海、宁夏、陕西),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昆明军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武汉军区湖北生产建设兵团,南京军区的安徽生产建设兵团、江苏生产建设兵团、浙江生产建设兵团、江西生产建设兵团,福州军区福建生产建设兵团。同时,西藏、广西、江西各成立的一个农建师。这些生产建设兵团和农建师,这些生产建设兵团在巩固国防发展经济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不过,在1974年和1975年之间,生产建设兵团和农建师全部被撤销。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新疆建设兵团建制,名称由原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开始二次创业。兵团总人口200万(约为258万人),职工92万,司令部所在地乌鲁木齐市。 2012年,兵团下辖14个师市(其中包含1个建筑工程师)及185个农牧团场(其中包含11个建筑工程团),插花地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同年12月2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行兵团农业师更名暨揭牌仪式。经中央批准,兵团13个农业师的名称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某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某师”。 2014年5月12日,根据中央编办的批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工程师””加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建制名称。 兵团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兵团各级都建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发挥着对兵团各项事业的领导作用。兵团设有行政机关和政法机关,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兵团是一个“准军事实体”,设有军事机关和武装机构,沿用兵团、师、团、连等军队建制和司令员、师长、团长、连长等军队职务称谓,涵养着一支以民兵为主的武装力量。兵团也称为“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是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商业,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兵团的党、政、军、企四套领导机构与四项职能合为一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忠实履行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光荣使命,为推动新疆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边防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